有關申辦「公務員樓宇分層契」服務

香港政府於一九九三年頒佈「修訂官地租契」條例,准許建屋合作社社員以「修訂官地租契」形式申辦樓宇各單位之分層契,取契後樓字價值與私人物業無異,因而深受各建屋合作社社員歡迎;但手續相當繁複,故本公司特設代客進行申辦分層契服務。

本公司係專業地產代理公司,累積多年專營公務員樓宇轉讓經驗,非常熟識政府各有關部門之運作方式,正確了解分契條例之內容、手續與程序;並有專業律師及會計師負責有關工作,令整個計劃能在預訂的開支及時問之內完成。

如閣下對上述服務感興趣,歡迎致電 28 666 555與本公司仝人聯絡,如欲進一步深入了解詳情,可安排時間由本公司委派代表登門解釋一切有關問題。

申辦「公務員樓宇分層契」建議書 本公司提供的綜合分契服務 進行分契所需各種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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